5月16日,北京警方通报3起典型案例,其中“女生盲道被撞反被骂”在列。
警方通报称,刘某(男,26岁)和江某某(女,24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牟取私利,在朝阳区某路旁虚假摆拍“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内容,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对外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恶劣影响。上述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此前报道,5月8日,一则盲人女孩在北京旅游时遭遇意外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显示,该女孩在一处盲道上正常行走时,被一辆骑行在盲道上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手部受伤、盲杖脱落。肇事男子未第一时间道歉,反而反问“不看路啊”,并在女孩回应“我走的是盲道”后称“什么盲道”,随后驶离现场。
刘某、江某某因摆拍“盲人被撞”视频被刑事拘留,罚当其罪。利用虚假剧情透支公众善意,理应付出法律代价。
但我想说,问题并未终结。
盲道被占、盲人出行难,这是一个年复一年被提起、又年复一年被“忽悠”过去的真问题。
当事人选择“盲道”作为剧本,动机或许并不纯粹,但也折射出一个事实——盲道的困境是真实存在的。
日常街头,共享单车横亘盲道、私家车违停占压、电线杆拦腰截断……视障朋友举步维艰。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施行近两年,可现实中,根据笔者观察,盲道依然是“断头路”“停车位”“杂货摊”。
一个摆拍视频能被大量转发,恰恰说明公众对盲道乱象早有共鸣,对盲人出行困难充满同情。可惜,这种共鸣被错误利用,如今摆拍者被追责,而盲道上的障碍物却依然如故。
借此事件,能否真刀真枪地动一次?该清理的清理,该处罚的处罚,让盲道真正成为盲人可以信赖的“眼睛”。否则,下一次引发关注的,或许不是摆拍,而是一场真实的事故。
法律惩罚了假的“善”,但请别放过真的“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