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发布公告
2026年国庆、2027年春节
法定节假日期间
(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
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在现行起步价基础上
加收运费5元/车次
↓↓↓↓
国庆节假日运价浮动时间为
2026年10月1日0时起
至10月7日24时止
2027年春节假日运价浮动时间
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
图:黄帅
关于镇江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2026年国庆、
2027年春节期间实施浮动运价的公告
根据《关于镇江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的通知》(镇发改价格发〔2021〕114号)有关规定,春节、国庆两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可在现行起步价基础上加收运费5元/车次。经市区出租车行业协会牵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研究并征求驾驶员代表意见,决定在2026年国庆、2027年春节期间实施浮动运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浮动标准
2026年国庆、2027年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以乘客下车时间为准),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每车次加收5元。
二、浮动时间
(一)2026年国庆节:10月1日0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
(二)2027年春节: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节假日安排通知为准。
三、执行要求
市区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应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节假日运价浮动标贴,随车备有宣传材料,主动向乘客做好解释说明。同时,应坚持乘客至上,规范服务行为,保障节假日期间营运服务质量。
特此公告
镇江市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出租分会
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镇江市巡游出租汽车个体经营者组长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