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京将于2026年4月1日至3日,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推行首个春假。4月1日至3日春假期间,考虑到部分家庭存在“看护难”的实际情况,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将统一提供免费托管服务。有托管需求的学生家庭,可以自主选择托管天数。托管期间不收取托管服务费,学生用餐费用按规定收取。
托管期间,学校将开放学校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组织工作人员看护,开展体育、艺术等活动。春假期间,严禁学校违规集体补课。春假前和春假期间,市、区教育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学校春假准备情况和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四不两直”抽查,确保相关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春假期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给学生和家庭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严禁学校在春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