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位网友发帖:公司领导为了逼迫怀孕员工自动离职,使出了很多手段。其中最恶毒的是每周两次逛建材市场,还必须是有油漆的地方,每次不短于一个小时。

这和蓄意“杀人”有什么区别,聊天截图中还强调有油漆的地方,至少一小时。真想不到还有如此歹毒之人。

无独有偶,今天又看到了另外一个网友的遭遇。公司活动,让一个怀孕6个月的孕妇跳舞。前提是领导早就知道她怀孕还如此安排,去年末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就要求她排练一个年会舞蹈,当时有先兆流产的迹象婉拒了,想着不会再找了。谁知道还是没有躲掉。

人感觉以上两位网友的遭遇都是公司想通过“改变工作环境”逼迫员工离职。其实遇到这种问题可以告知公司以“工作环境不适合孕妇”为由要求调岗,或者直接要求赔偿。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员工,大部分公司一般不会硬来的,风险比较大。曾经前同事怀孕2个多月因为裁员赔偿的问题太激动导致流产,公司补偿了将近20万。所以,公司正确的做法是提前和员工沟通,说清楚目前的困难,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好聚好散。像上面例子中那种公司通过恶心手段强迫员工,或者员工利用自己孕妇的身份狮子大开口是很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