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五 上午开始吹萨克斯,中午1点不到开始唱戏,与居民楼栋相隔不到50米的亭子开着音箱唱戏,报警,警察到了吵不过老登,现场检测分贝76左右,强制将音量调低我在家能接受的分贝,我表示认可,走了不到十分钟,音量又上去了,后续多次报警均未出警,就这样12点50开始唱到下午5点不到,耳朵没个安静的时候。
就想问下,知青时代的巨婴都是这般不讲理不讲法吗?公共场所不影响他人这种最基本的素质是一点没有吗? 公约规定了55分贝不遵守,警察来了跟警察吵,警察走了继续为所欲为,现在的某些中老年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牛b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