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是我市《镇江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三年。为增加节日气氛,宏扬传统文化的同时,切实保障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满,请你们在今年春节期间,积极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安全燃放范围

《镇江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适用范围:东从238省道与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谏辛公路至金润大道(338省道);南从金润大道起,沿312国道至戴家门;西从戴家门起,沿戴家门路至长江南岸线;北从润扬大桥南接线起,沿长江南岸线至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的闭合区域。在上述范围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实行有限开禁政策。

二、安全燃放时间

在上述范围内每天早上6时后到晚上22时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从农历除夕上午6时至正月十五日24时止,除规定的“禁放”地点外,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三、下列场所禁止燃放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1、影剧院、体育馆、比赛进行中的体育场、游乐场、会堂、车站、码头、大型百货商店(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2、粮、棉、油、麻、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3、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及周围lOO米范围内;4、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古建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国家工作机关、重要供电设施、通信枢纽;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太专院校、敬老院;7、架空电线和邮电通讯、有线广播、电视线下方;8、各类建筑物的阳台、窗台、走廊、屋顶;9、草堆、草地、芦苇滩(堆)、山林;10、不具备烟花爆竹燃放条件的棚户区等居民小区;11、宾馆、酒店、酒吧、饭店、歌舞厅、网吧等公共场所的室内;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以及有特殊环境保护要求的区域。

四、安全燃放品种

家庭燃放品种限于危险等级为C级以下(含C级),下列品种严禁燃放:1、土火箭、土手榴弹、民用信号弹、拉炮、掼炮、地老鼠、穿天猴等无定向烟花和闪光雷等危险品种;2、产品标有危险等级为A级、B级的或注明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3、市区允许燃放的具体品种由市安监局确定并公布。

五、正确选购、燃放烟花爆竹

要到具有销售许可证的商业网点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对于那些非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特别是从那些手工作坊制作出来的伪劣、超标产品,不要去购买燃放。要认真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按照说明方法燃放,要懂得正确安全的燃放方法。即使是合格的烟花爆竹,不正确的燃放方法,也可能带来危害。在燃放时,不得向行人、车辆发射、投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应当有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

    各位家长,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请及时教育您的孩子自觉遵守法规,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为维护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此致

敬礼!

镇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办”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