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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孙尚香 于 17-8-10 13:51 发表
继然那么爱男生
那么想照顾男方父母
觉得自己母亲势利
那就不要靠自己父母,裸嫁过去算了
恋爱五年都不告之父母
两人泰然处之在苏州同居也不吱一声
不管是女的还是那个男的
对女方父母何曾有一点敬畏之心
同意!
还要加一点。
男孩不声不响的和姑娘恋爱了五年,并已经同居!实际上男孩根本就没有真正尊重爱过女孩!如果真的爱女孩,理应要为她考虑各种问题!虽说女孩有心瞒着自己父母,但他理应主动的将问题提出来,一一的去面对解决!我个人觉得这男孩连基本的孝义廉耻都欠缺!是个有担当有潜力的有为青年吗?这女孩也是白眼狼,从未真正尊重、理解过自己的父母!这个父母虽可怜,可也难逃其咎:子不教父(母)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