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才看了镇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关于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有关事项”中有这样的表述:“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 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月计缴公积金工资基数之和×25×贷款年限同时 (1)购商品房、公有住房不超过其房价的70% 购买二手住房的不超过其实付价款的50%”这里有这么一句话“购买二手住房的不超过其实付价款的50%”怎么理解?
我的情况是,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价是23万,首付30%即6.9万,剩余70%贷款即16.1万,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加上单位的部分每月有500元,在2002年12月我的帐户取了6000元公积金,我在贷款之前还要支取我和我爱人帐户里的剩余款项,大约24000元,我买这套房子用公积金能贷多少钱?)。我计划贷款15万,行吗?会不会受到“购买二手住房的不超过其实付价款的50%”这句话的制约?谢谢,请回答。
[ 本帖最后由 南门一支花 于 06-8-1 08: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