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现在换了新的物业,好家伙,比以前的还牛逼,英格兰地上画好停车位直接租,我请问,1、地上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谁给的权利出租,物业居然说是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搞笑了,我们作为业主怎么从来没参加过任何业主的全体大会,业主委员会是由全体业主里面选举产生出来的,并且要报政府机关通过以后才有效力,不是物业随便用好处买通几个人就可以替别的业主做决定的。2、再者说,你们制定价格的文件呢?物价局批准的文件呢?3、你们把所有的停车位都用来出租,能保障每家每户最少能有一个车位么?不能的话你让组不到的人停在哪?大街上吗?4、小区进门处要不要设置那么多减速带??一个还不够?对车损害多大知道么?少几个减速带我们是能开赛车还是怎么着,希望有人看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