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一起外卖恶意索赔案宣判。2025年4月起,男子何某多次通过外卖平台下单,收餐后以“食品有异物”“食用过敏”等理由投诉,并威胁曝光、举报,先后8次索要退款赔偿,共计673.38元。平台发现异常后报警。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退还全部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