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致其当场死亡,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于3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10月12日,家属称其从警方处了解到,廖某某并非本地人,他是想和当时坐在副驾的女友复合,但遭到拒绝,随后故意开快车泄愤。交警曾于10月11日告知他们,此案正移交景德镇市检察院,在办批准逮捕手续。遇害者家属还称,廖某某家属曾想花钱私了,“但我们失独者要钱有什么意思?肇事者家属还提出让他(廖某某)坐牢出来后侍候我们养老,希望取得我们谅解,我们没同意。”10月18日,遇难者家属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其从警方处了解到,廖某某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潇湘晨报记者也就此事致电景德镇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已经批准逮捕,“具体罪名你可以直接问公安,批准后是由公安在执行。”记者随后致电景德镇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电话中不便告知。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