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环资台泥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污染土及10万吨/年一般固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江苏环资台泥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污染土及10万吨/年一般固废项目现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污染土及10万吨/年一般固废项目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1128-20251225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环资台泥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1-87762222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众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

附件: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rar (2025-11-28 09:42, 1.4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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