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的公示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扬中市龙嘉新材料有限公司主持召开塑料包装制品加工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人员一致同意扬中市龙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制品加工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扬中市龙嘉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扬中市新坝镇江城路66号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
附件: 龙嘉验收终稿.zip (2025-1-18 14:33, 7.28 M)
该附件被下载次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