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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20-4-10
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谷阳镇第一时间进行核实,经调查,将贴中反映情况分别反馈如下:
1.经调查,谷阳镇政府基于事实进行了12345回复,明确向其阐述了矛盾产生的原因,并及时将问题转交给了镇信访办、综合执法办和农业农村办。镇司法所牵头联合镇信访、综合执法、农业农村和陆村村委会就两家矛盾问题多次面对面开展沟通工作,并最终双方同意房屋间划界距离,并重新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丹谷调字(2025)第81号)。
2.被反映人吴某及其母亲姜某某均为普通陆村村村民,吴某的爷爷和村委会吴姓工作人员的爷爷为亲兄弟,两家多年不走动,不存在村干部干预司法执行情况。
3.关于违建拆除处置事宜反馈:2026年8月10日,丹徒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2026)苏1112行审31号】,并向本镇进行了送达,该裁定载明:“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第一、二项,交由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我镇收到行政裁定书后,第一时间调取户籍资料、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并主动与当事人姜某某沟通对接。姜某某多次向镇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希望给予一定时间依法补办建房相关手续。经向上级部门确认,镇农业农村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其是否满足补办条件开展审核。如姜某某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将按程序予以办理;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补办要求,我镇将严格按照法院行政裁定依法落实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