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日早上9.55左右在丁卯四平山路产业园门口骑车过马路左转,被逆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撞倒,对方是一名女性,把我撞翻之后说急着上班,我人还没站的起来,她就骑车走了,本人当时已报警,目前车子转向柱被撞坏,人膝关节严重受伤,丁卯交警大队查看监控认定对方肇事逃逸,负全责,七天了还未有消息找到肇事者,这种情况难道找不到了吗。逃逸者可耻,毫无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