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套房在用公积金还贷,里面还有不少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目前不租房,也不会再买房。
- 来自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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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21-6-17
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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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优先用于偿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在您名下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您可以提取帐户内的余额提前偿还您名下的公积金贷款本金,办理时只需提供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
职工按年或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后,如果您的公积金帐户上还有结余,您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的商业贷款本金。经所在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前提下,提供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审批单,可尽帐户余额使用,此业务是一年办理一次。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0511-12329咨询。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市以下十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有住房、参与合作建房的;(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重新就业的;(5)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停缴社保的;(6)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重新就业的;(7)出境定居的;(8)离休、退休的;(9)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10)支付既有住宅未设置电梯首次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0511-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