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多个省市关于取消固定分时电价的消息,在茶余饭后间议论纷纷。对于许多普通居民和企业来说,可能还没完全搞懂固定分时电价是什么,就已经开始担心最实际的问题:取消后的电费究竟是会涨,还是会降? 咱们今天就用最直白的话,把这事的来龙去脉和大家的钱袋子关系捋一捋。
首先,什么是固定分时电价? 打个比方,它就像是电力部门给一天的不同时段明码标价。大家用电集中的时候,比如工作日的白天和晚上回家做饭开空调的时间,电网压力大,电就贵一些,这叫高峰电价;到了深夜,大家都睡了,电多得用不完,就便宜很多,这叫低谷电价。这么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用价格引导我们错峰用电,就像鼓励大家别都挤在高峰期坐地铁一样,从而让电网更安全、更经济运行。这招在过去几十年,确实起到了削峰填谷的重要作用。

那现在为什么要取消“固定”二字呢? 这背后的核心,是大规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入场了。以前的价格是政府定的一口价,现在要让位于随行就市的市场价。国家推动这项改革,主要就是为了适配如光伏、风电大规模接入电网的新形势。但新能源发电也有不足之处,如靠天吃饭,波动性强,原来固定僵化的时段划分有时就跟不上其变化的脚步,这就可能导致新能源在中午大发时却卖不出好价钱。现在,把定价权交给市场,可以让电价更精准、更灵活地反映每时每刻的电力供需关系,最终目的是优化整个国家的电力资源配置。

现在回答最关键的问题:电费是涨还是降?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答案,因为它从一个固定考题变成了一个灵活游戏。取消的不是分时电价本身,而是政府制定的固定时段和比例,取而代之的是由市场实时供需形成的分时价格。这意味着:

价格更灵活,也更复杂了:比如在光伏发电旺盛的中午,电力供大于求,市场电价可能很低,甚至形成价格洼地。而在傍晚光伏退出、大家用电集中的时候,电价可能显著升高。电价不再是固定时段的一口价,而可能是一天一个样。

省钱靠智慧:对于能灵活调整用电的企业(比如可以把高耗能生产调到电价低的时段),这可能是降低成本的好机会。但对于用电时间难以调整的普通家庭和小商户,如果不改变习惯,在高峰时段的用电成本可能会增加。

政府有安全阀:为了防止市场失灵导致电价暴涨暴跌,电价的改革并非裸奔。国家设置了多重保障,例如要求煤电企业签订长期稳定的供电合同,作为压舱石来隔离极端价格波动,目的是维护市场价格总体平稳。

但长远看,这个变化传递了一个信号:电,正在变成一种随行就市的商品,它的价格将越来越灵敏。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培养节约用电、智慧用电的习惯变得更有价值。将来,选择在什么时候开动洗衣机、给电车充电,可能不再仅仅是个人习惯,而是一种能省钱的理财方式。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市发布相关通知,其中辽宁、陕西、云南、吉林、湖北、重庆、河北南网、贵州、河南9地已明确落地取消政策,山西、江苏两地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辽宁:2024年12月10日发布《2025年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工作方案》。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采取顺价模式,批发市场电能量价格、输配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不执行现行计划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陕西:2025年12月8日发布《陕西省2026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各经营主体在月度及以上周期的交易中,可参考现货已连续运行月份分时价格走势,充分考虑现货限价、供需预测、市场行情、政策变化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具有合理价差的分时交易价格,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云南:2026年1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由电网代理购电的大工业用户和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吉林:2025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2026年电力中长期市场价格机制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各市场经营主体可参考现货实时市场已运行月份分时均价形成的峰平谷价格信号,并考虑供需预测,市场行情,政策变化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方式合理形成分时交易价格,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湖北:2025年12月12日发布《湖北省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直接参与市场用户(批发用户、零售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重庆:2025年11月13日发布《重庆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由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形成分时电价,且输配电价参与浮动。
河北南网:2025年11月21日发布《河北南部电网2026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明确2026年1月1日起,中长期直接交易合同均价计算时,采用分时方式签约的,其合同的分时电价直接用于向零售用户传导;采用曲线交易方式签约的,以合同总电费不变为前提,按照现货实时市场出清月度分时电价曲线特性以及合同分时电量,形成合同的分时电价。现货实时市场出清月度加权平均价为河北南网当月每日该小时实时市场出清电价的加权平均值,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贵州:2026年1月21日发布《关于补充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2026年3月1日起,根据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对直接参与批发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参与零售侧市场交易的两部制工商业用户,零售穿透部分用电量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河南:2026年1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我省工商业分时电价峰谷浮动基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明确,河南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已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并且自2026年2月1日起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山西:2025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
江苏:2026年1月23日发布《江苏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具体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电网代理购电用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现货市场价格水平,统筹优化峰谷时段划分和价格浮动比例,且输配电价不参与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