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求助发贴人是大凌塘36号是村民小组组长,党员,其父亲是原村委会干部(现已退休),党员,自己名下的房屋500平方米,去年又新建设60平方米,在当地政府没有任何建房档案,名下住宅全部是违法建房,违法行为长期持续存在,农村局需要介入处理,不能仗势父亲是原村委会干部、自己是村民组长就如此嚣张吧,就可以没有建房手续肆意建设吗?既然相信人民政府就不要自相矛盾的恶意报复性的乱投诉,想办法将自己的房屋手续如何合法审批,不然国土确权办证部门可以立即停止该户的产权办理核发。
本人与求助发贴人是近邻,看到这个求助内容感到十分气愤,想公开说句公道话,让政府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发贴人居住在大凌塘36号,与34号是邻居,2023年3月份,34号因为危房改造,建房手续由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之上村民签字同意,其中包括36号父子签字同意确认,并进行了合法公示后拆除危房开始建设,建房过程中,二家发生了邻居矛盾纠纷并发生肢体冲突,邻居矛盾纠纷也得到了纠正,公安也妥善处理结束,但是此人因为心胸狭小,仇恨的种子从此诞生了,在以后的建设中是不断带有恶意报复性的投诉举报,34号主人也被此人敲诈过2万人民币,并口头承诺以后不再投诉举报,但是此人是言而无信,收到钱后还是继续投诉举报,最终34号建设房屋被地方政府责令停工至今,地方政府也是为民办实事的政府,地方政府认为34号目前原地翻建房屋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也是名下唯一住宅,翻建也是为了居住为目的符合乡镇规划,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继续建设,这也是体现政府执法既有强制性又具有执法为民服务的意识,地方政府的做法完全具备合法合情合理。然而36号建设的4间楼上下,面积达到近500平方米,至今地方政府没有36号的建房档案,说明36号完全是违法状态持续存在,法律规定什么时间被举报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什么时间可以查处,2021年左右,36号又在房屋背面建设了60几平方的房屋,没有任何建房审批手续,所有住宅全部是未批先建设,截止目前也没有通过补办手续将自己的房屋合法化,这种人自己违法建设不纠正反而长期举报投诉别人违法建设,不知道当事人是如何思维?自己建设那么多违法建设证明自己可以放火,别人不可以点灯,这种恶意举报感觉已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日常工作秩序,变相的就是寻衅滋事。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不能让本分厚道守法弱势的百姓长期流泪,流离失所,34号建设审批过程中,村小组40户有37户同意签字确认,只有36号一家人反对。恶意发贴人在大凌塘已经引起民愤,造成极坏的影响,不能让大凌塘36号的违法建筑长期逍遥法外。党员又是村干部、村民组长带头搞违法建设,当地纪委监察委可以介入处理,还百姓一个公平。不能让好人好的遍体鳞伤,坏人坏的理直气壮。36号有勇气拿出你家全部建设的合法手续吗?从村民小组到村委会再到上党政府是哪个负责人审批的?敢出示手续吗?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查处还社会一个公平,还36号一个真实的事实与清白,事实终会胜于雄辩.上党镇政府与区政府建房档案查不到36号房屋合法手续,36号不会是解放前建设的吧。
[ 本帖最后由 为了生活与生存 于 2023-11-2 14:3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