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后出轨,还生下一女,阿芳提起刑事自诉起诉丈夫犯重婚罪,却被法院驳回。8月11日,潇湘晨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了这一案例。裁定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有配偶者出轨与他人婚外生孩子并不足以认定其构成重婚罪,只有出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才能认定构成重婚罪。阿芳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虽能证明她与丈夫阿华已于2008年登记结婚,阿华婚后出轨,并育有一女阿华亦多次出入情人住处,并带该子玩耍。但经询问阿华否认公开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仅是为了陪伴孩子。阿芳提供的上述证据,不足以证实阿华与情人同居一起生活,并达到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相信其二人可能是夫妻的程度。阿芳不服,提起上诉。阿芳认为,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该表的父亲信息栏中,明确了阿华是孩子父亲阿华与情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二人多次以夫妻相互称谓,阿芳因此提起的离婚诉讼,在调解文书中阿华也认可其婚内出轨与他人婚外生子事实。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仍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