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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西路91号 于 2026-3-13 09:04 发表
孩子的行为属于好奇触摸,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故意挑逗、攻击”,不构成重大过失——好奇触摸是不是主动招惹?!何况还是跑到别人家里。只不过孩子小对危险不清晰而已,这时候应该是算监护人严重过错,狗主人有什么 ...
狗有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