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1年,国家卫健委修改部门规章,明确医生外出会诊费应由“公对公”支付,医生需要依法纳税。长期以来,医生“飞刀费”直接入私囊的行业乱象,有望终结。

修改后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师外出会诊费用分配制度,按照制度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并依法纳税。

消息一出,引起社会热议,也有民众不乏顾虑:“飞刀费”合规结算,是否会让专家不愿下沉基层?“飞刀费”会不会变相涨价?

所谓“飞刀”,是指上级医院专家利用休息时间,到基层或外地医院为特定患者手术、诊疗,本质上属于外出会诊。它能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患者就近得到救治、基层医生借机学习,被业内视为多赢之举。

不过,长期以来,私下现金交易、无备案操作的“灰色飞刀”模式,始终困扰着医患双方。

据报道,之前发生过多起患者举报医生“飞刀”事件,有医生因此被停职、被调查。也有人抱怨患者“做事不地道”,好比现代版“农夫与蛇”。

近两年来,飞刀规范化问题得到了重视,河南、广东中山、浙江温州等多地政策定调,飞刀适当收费合理合法。其中,温州市中心医院出台院外专家会诊费标准,价格最高的“省外专家四级手术院外会诊费”为15000元。

新规来了

外出会诊费走公账 依法纳税

6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并配发权威解读。其中,施行21年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迎来首次实质性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