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事项

本人系镇江市润州区南山景园小区业主,就本小区江苏南徐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的多项消防隐患,于2026年4月15日通过镇江市网络问政平台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实名举报:

  • 负一楼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缺少充满自动断电和过载保护功能,防火分隔不到位;

  • 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无证上岗;

  • 地下车库38号车位一个车位安装三个充电桩,存在严重火灾隐患。

此后,本人针对市消防支队的敷衍回复,在平台多次追问。市消防支队多轮公开回复的总体特征是:回复速度极快,推卸责任极彻底——将法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分别推给住建部门、供电公司和12345热线,对核心问题始终不作正面回应。与此同时,本人尝试在润州区政府版块向润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帖问政,帖子始终无法正常发布。

2026年是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省安委办明确要求“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隐患排查不到位的,严肃通报、追责问责”。镇江市安委办亦明确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各地各部门推进治本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在此背景下,市消防支队的行为与当前工作要求严重背离。二、市消防支队推诿事实

(一)对已查实隐患只“建议”不“责令”

市消防支队公开回复承认充电设施缺少自动断电功能“属实”,但处理方式仅为“建议物业完善”,未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先后以“物业不收费”“可咨询住建部门”为由推脱。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此类问题依法应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罚款。“建议”无法律强制力,以“物业不收费”作为降格处理的理由亦无法律依据。

(二)将火灾隐患监管职责推给供电公司

对38号车位三个充电桩问题,市消防支队回复称“由供电公司开户安装”“三个充电桩分别由不同线路供电,具体情况可咨询供电公司”。供电公司的职责是装表接电,不负责认定火灾隐患。该车位配电容量是否过载、是否构成火灾隐患,认定权在消防部门。根据《江苏省地下汽车库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区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苏消委办〔2024〕43号),消防部门对地下车库充电区域安全负有监管职责-。市消防支队的行为属于将自身法定职责推给无权认定火灾隐患的单位。

(三)对消防控制室问题以“均不属实”回避

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无证上岗,属于《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 35181-2017)规定的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市消防支队回复称“经现场核查,均不属实”,但始终拒绝公布值班人员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任何核查记录,仅以结论代替证据。

(四)公开渠道推诿,制造“死循环”

市消防支队在回复中反复引导本人“拨打12345反映”。但12345接到消防投诉后,仍需按部门职责分工转派至消防救援机构处理,最终仍回到消防支队。这是一个“群众打12345→12345转消防→消防再转区里→区里敷衍→群众追问→消防再让群众打12345”的死循环。此外,市消防支队对群众追问一律以“已移交润州大队”作复,如果市级部门在问政平台上只能当“转办员”,那平台存在的意义何在。

三、恳请贵局督办根据贵局机构职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消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承担市安委办的统筹协调职责,对各地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职能-。市消防支队在三条线均违背了职责:执法线上对查实隐患只“建议”不“责令”,综合监管线上推给供电公司与住建部门,诉求回应线上在公开平台推诿回避、反复用“已转交”敷衍群众。根据市安委办三年行动部署,“督查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是基本要求,市消防支队的行为恰恰构成了“推诿扯皮、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典型表现-。

恳请贵局就以下事项进行督办:

  • 督促市消防支队对南山景园小区上述三项消防隐患依法履职,逐项处理到位;

  • 纠正市消防支队以“供电公司开户安装”为由推卸消防监管职责的行为;

  • 对市消防支队在网络问政平台对群众举报多轮推诿、回避实质答复的问题予以监督纠正;

  • 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