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快捷导航

精彩推荐:MY0511客户端下载

    • 希尔顿欢朋酒店

    • 公益体彩 乐善人生

    • 官塘桥鹏龙星徽奔驰

    • 天然石材·人造石

    » 梦溪论坛 » 家有学子 » 中山路小学 » 对才艺,QQ群等交流贴的相关管理规定
    中山路小学  >  对才艺,QQ群等交流贴的相关管理规定     
    查看: 18960  回复: 1
    对才艺,QQ群等交流贴的相关管理规定      查看: 18960  回复: 1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36
    • 注册 2007-3-12
    • 行业 政府行政
    •  
    对才艺,QQ群等交流贴的相关管理规定

    一,对才艺交流贴的管理规定

    1,已在教育培训版块发表才艺招生主贴的,未经许可不得在学子版发相同才艺的交流主贴,但可以在家长的咨询贴里适当的回贴.
    2,被许可发布的才艺交流主贴,不得公布或暗示与招生有关的任何信息。
    3,签名档加注广告信息的ID,原则上不得发表与之有关内容的主题或图片,否则可判断为广告帖处理。
    4,通过更换ID或以家长名义等方式来发表这方面交流贴的,一经发现,同样作删除处理。


    二,论坛有规定,未经许可不许有QQ群宣传,即日起对发QQ群,其他网站等拉人贴子将作删除处理。

    想建群的版友可以登陆本站的梦溪圈圈栏目建立相关的群组。

    一分钟轻松创建自己的群组(使用论坛账号登陆)
    == 点此进入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删除,不再事先提醒和解释













    -------------------------------
    前进,前进,再前进
    http://bbs.my0511.com/forumdisplay.php?fid=88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36
    • 注册 2007-3-12
    • 行业 政府行政
    •  

    论坛规定,大家注意了。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快速回复主题
    您目前还是游客,请 登录注册
    您目前是游客,本帖已被系统设置了自动关闭,不可回复!

    0/5000字

     
    < >
     

    Powered by Discuz! X 2 0.055647 s 清除 Cookies - 镇江网友之家 - 手机版
    论坛导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