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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市住建局 于 2024-4-17 09:26 AM 发表
您好!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我站已将您反映的问题反馈至建设单位,并于2024年3月29日联系建设单位与您共同查看现场。目前建设单位与您就维修处理方案尚处于协商过程中 ...
这样的房屋验收合格,你们还反应给建设单位,为什么对你们验收合格不给一个说法,或者是说,你们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