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新词,叫全职儿女。
意思很直白:不上班,回家给父母做饭、陪父母看病、替父母跑腿,每月父母给几千块生活费。
一位 95 后女生,985 本硕。
毕业后找了 8 个月工作,最后回了家。
她妈妈给她"开工资":每月 5000。
她管做饭、陪父母看病、给家里换灯泡。
她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
"啃老是逃避,全职儿女是就业。"
评论区炸了:
"我家也是,但我妈给的叫生活费。"
"一样的,就是换了名字。"
"比我上班挣得多,还不用通勤。"
我后来算了一笔账:
她父母 60 岁出头,退休金加起来 1 万 2,给她 5000,剩下的 7000 吃饭、交水电、看病。
两个老人,养一个成年孩子。
这一代年轻人最拧巴的事:读完 16 年书,最后一份工作,是回到父母那里。
大家怎么看?
核心结论
从法律、统计口径来说:全职儿女不算就业;但从社会学角度,它是无偿家庭劳动,有实际劳动价值,只是没有纳入常规就业统计。
1、国家就业统计标准
我国统计局认定的就业,核心要素:
- 从事能够获取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的工作
- 哪怕是临时工、灵活就业、个体户,只要有收入就算就业
全职儿女在家做家务、照顾老人,劳动是给自家提供,没有市场化工资,属于无酬家庭劳动者,归类在“不在劳动力人口”,不计入就业,也不算失业。失业的前提是:想找工作但是找不到;全职儿女一般主动选择居家照料,所以也不算失业人口。
2、社保层面关键问题
就业最大的现实差别就在社保:
- 正规就业:单位缴纳职工社保
- 全职儿女:没有单位,如果要交社保,只能自己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费缴纳养老、医保
如果之后考公、事业单位,档案、工龄认定只认职工社保 / 机关社保缴费年限,单纯在家当全职儿女,这段时间不算工龄,不会自动视同缴费。除非自己持续交灵活就业社保,才可以累计养老保险年限。
3、两种不同视角怎么理解
反对算就业
劳动没有进入市场,没有工资,不产生税收,不被劳动法保护,没有劳动合同、加班费、工伤保障,一旦和家里产生矛盾,这份多年劳动很难折算补偿。
支持承认其劳动价值
照料老人、家务本身就是很重的劳动,替代了保姆、护工,相当于省下一笔大额家政开支,具备经济价值,只是没有变现。这也是现在社会讨论的热点:家庭无偿劳动该不该被认可。
4、衍生现实问题
- 职业年金、公积金:完全没有,灵活就业本身就不能缴公积金、职业年金
- 退休待遇:只有自己交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远低于机关、正常企业职工
- 政审、档案:档案这段时间一般填写为居家、照料家人,不属于工作经历
补充区分
有一种容易混淆的情形:父母开公司,全职儿女在自家公司干活、正常发工资、缴纳社保,这个就属于正经就业,只是在自家单位上班,和普通全职儿女完全两码事。
从法律、统计口径来说:全职儿女不算就业;但从社会学角度,它是无偿家庭劳动,有实际劳动价值,只是没有纳入常规就业统计。
1、国家就业统计标准
我国统计局认定的就业,核心要素:
- 从事能够获取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的工作
- 哪怕是临时工、灵活就业、个体户,只要有收入就算就业
全职儿女在家做家务、照顾老人,劳动是给自家提供,没有市场化工资,属于无酬家庭劳动者,归类在“不在劳动力人口”,不计入就业,也不算失业。失业的前提是:想找工作但是找不到;全职儿女一般主动选择居家照料,所以也不算失业人口。
2、社保层面关键问题
就业最大的现实差别就在社保:
- 正规就业:单位缴纳职工社保
- 全职儿女:没有单位,如果要交社保,只能自己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费缴纳养老、医保
如果之后考公、事业单位,档案、工龄认定只认职工社保 / 机关社保缴费年限,单纯在家当全职儿女,这段时间不算工龄,不会自动视同缴费。除非自己持续交灵活就业社保,才可以累计养老保险年限。
3、两种不同视角怎么理解
反对算就业
劳动没有进入市场,没有工资,不产生税收,不被劳动法保护,没有劳动合同、加班费、工伤保障,一旦和家里产生矛盾,这份多年劳动很难折算补偿。
支持承认其劳动价值
照料老人、家务本身就是很重的劳动,替代了保姆、护工,相当于省下一笔大额家政开支,具备经济价值,只是没有变现。这也是现在社会讨论的热点:家庭无偿劳动该不该被认可。
4、衍生现实问题
- 职业年金、公积金:完全没有,灵活就业本身就不能缴公积金、职业年金
- 退休待遇:只有自己交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远低于机关、正常企业职工
- 政审、档案:档案这段时间一般填写为居家、照料家人,不属于工作经历
补充区分
有一种容易混淆的情形:父母开公司,全职儿女在自家公司干活、正常发工资、缴纳社保,这个就属于正经就业,只是在自家单位上班,和普通全职儿女完全两码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