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由于家人购房用我的名字办了商业贷款,当年拿到产权证并支取了公积金。
2002年我先生用他个人名义购房办理了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分别是在建行和中行。
现我想问:能用我的个人名义再贷公积金吗(想用于还我先生的商业贷款)?另我先生的公积金可以抵减公积金贷款,如何办手续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