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世家业主 注意了请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筹备组出台议事规则,请全体业主注意议事规则就是本小区的“法律”。
请看议事规则第二条的(七)(八)(九)项的核心内容是:活动经费、业委会成员津贴、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
第十五条(四)条的核心诉求是:业委会的工作经费和补贴、公益活动的开展、法律咨询、聘请律师开支、会计审计相关经费。
第十六条,业委会的加班补贴、工作补贴等(月标准不得超过500元/人),聘用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小区服务的费用,其他用于业委会工作的费用,采用业主共有资金方式筹集。
以上三大条内容先保守估算业主头上的负担如下:
9名成员每月每人500元,一年6000元,6000*9*5=27万元。
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参观学习,比如到深圳、延安、井岗山...... 9个人交通、食宿等这就不知道多少钱能兜住。
聘用律师、会计、审计等费用暂定为5万元/年,五年就是25万元。
还有办公费、电话费等则是无底洞,议事规则没有注明定额数目,初步估算暂定10万元/年*5年,另外还有本市兄弟业委会互相串联的招待费用等。如此一来用百万元能打发他们就算烧高香了。
业委会是公益性的民间组织,所有业委会成员都是自愿者,为什么还要聘用自愿者?根据《镇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第九条规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都不得进入业委会”。这么重要的条款为什么没有写入《议事规则》,筹备组对将聘用志愿者从事哪些具体工作没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具体的量化指标。
大家有理由怀疑:今天筹备组的志愿者就是明天的业委会成员,而今天筹备组成员就是明天业委会的志愿者,二组成员在相互成就!
综合以上情况来看,江南世家小区即将成立的业委会不像公益性为业主服务的民间组织,而像一家公司并还不用承担法人责任。江南世家小区将多了一批小区“公务员”和小区“城管”。《议事规则》一旦被业主签字认可,业主将被《议事规则》条文中的一些文字陷阱和文字游戏所愚弄,业委会成员和所谓的志愿者拿钱就是合法的行为!

[ 本帖最后由 my0511桂鱼 于 2024-9-12 13:0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