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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巴拉克 于 2026-8-26 11:56 发表
探讨一下,如果高架城市快速路的道路法规和高速一样,在高速撞上电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主是无责的,我们那么乱的金港大道和高架发生类似事件不知道怎么处理的
根据交通法规定,定责是定责,赔偿是赔偿,两者不等同。交警一般会进行浮动定责,以便走保险。以你说的金港大道为例。
1人轻伤或只有财产损失(2000以内),机动车全责主责次责无责没有区别,交警根据现场情况定一个走交强险。
2人受伤有点重,住院了,交警会延时定责,拖一阵子看情况,如伤情稳定,交警会判机动车等责次责,以便走商业保险,判驾驶员全责主责不可能认,一怕万一死人,二怕对方搅毛。
3重伤死亡,这种情况判罚责任公平,因为已经不是一个交警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