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以下几点:
1.物管会发放的业主大会表决票上3个选择都是他们指定的物业,和他们发文的内容可公开招标不符合。
2.根据业主大会表决票,不参与任何表决视为弃权,参与表决的业主以表决票送达的业主计算;很明显是违规操作,不给我们公开招聘业主的权利,让我们被动选择对方选好的物业。
3.物管会主任左剑峰现任西苑社区党委副书记。指定物业进场,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符合公职人员要求。其中指定物业与社区领导属于裙带关系,涉嫌贪污问题。社区公职人员是否可以担任物管会领导,是怎么担任的,谁同意的。
4.物业管理会成员包括3名公职人员,5名业主代表,请问是怎么当上的,为什么业主毫不知情。
5.现有物业动用业主专项维修基金,业主不知情,发公告说是物管会盖章同意的。物管会不承认。那怎么动用的专项维修基金。其中关系是否存在行贿受贿问题。

请相关部门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谢谢。

[ 本帖最后由 jc328163851 于 2023-8-29 09:1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