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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溪论坛 » 住房公积金咨询专栏 » 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政策的提问
    住房公积金咨询专栏  >  [贷款] 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政策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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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 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政策的提问      查看: 65600  回复: 1
    • 来自 江西省
    • 精华 0
    • 注册 2011-10-13
    • 行业 商业贸易
    •  
    关于商业贷款转公积金政策的提问

    请问,电话打不通,论坛来提问。2018年购买,2023年9月办理产证,夫妻双方公积金正常存续,是否可以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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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管理处 于 2023-10-9 15:51 发表      查看完整内容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委托办理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的自住住房商业贷款,领取所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后,商品房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3年以内,二手房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年以内,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 2023年1月1日(不含)前办理了商业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贴息条件的职工,应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待贴息期满后方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023 年 1 月 1 日(含)后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及“商转公贷款”业务。 您2018年如购买的是商品房,2023年9月已取得所购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如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应先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待贴息期满后方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市区(含大港)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镇江市北府路10号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一楼业务受理窗口或新区大港兴港西路26号住房公积金大港服务中心办理: (1)贴息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及婚姻材料(已婚的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夫妻一起到现场办理); (2)购房 ...


                      
    2023-10-9 11:36 1楼
    • 来自 江西省
    • 精华 0
    • 注册 2011-10-13
    • 行业 商业贸易
    •  

    收到,谢谢




    2023-10-9 15:55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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