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12岁的男孩残忍杀害一个小女孩的事,在网上沸沸扬扬。据说男孩目前正常回到学校上学,依据就是未成年,因为法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起诉不了这个男孩,可是我却认为这个法官罔顾事实,乱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的权利,法律从来不保护邪恶,如果一个人是十恶不赦的话,法律为什么还要去保护他呢?如果法律对一个十恶不赦的未成年人加以保护,那这个法律是不是就是鼓励未成年人去犯罪?因为这个法律保护不了正常的应该受到保护的未成年,却在保护那些十恶不赦分子。同时如果不对十恶不赦的小孩进行惩戒,他的背后家长一般也不是善良的人,你看看这个小孩背后的家长,一点愧疚都没有。放过这个恶人,等于放过了他后面的更恶的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