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原帖由 逗比妞1 于 17-4-3 15:07 发表
男方准备房子,不要求加名字,加了意义不大,还不如100万婚前给女方买独立房子呢。
这样做不太好吧   这样男方要付200万全款  另外还要贴30万凑成100万再给女方买套房子      考虑是结婚的对象 以后要一起生活的    这么做有点自私了

我觉得LZ的做法也不错呢  可以和男方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