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医保局报销窗口人员说狼疮性肾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无关,不予门特报销。合理吗?如果狼疮性肾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无关,请医保局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医学相关的学术论文。我确认有关联证据是:北京协和医院肾病专家高院士痛斥这种做法,简直就是胡扯!并确认狼疮性肾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有直接关联,并在病历签字。请医保局答复。请确认是否可门特报销 :并从2022年11月到现今中间的费用可补报?
[ 本帖最后由 太阳歌 于 2025-12-2 10: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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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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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保障政策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46号)要求,各设区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保门特范围,本通知实施前各设区市已纳入但超出省规定范围内的门特病种可继续保留,相应的待遇保障水平参照省规定的门特待遇保障水平。1. 目前镇江市职工医保门特病种范围: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
2. 目前镇江市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儿童Ⅰ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先天性心脏病、甲亢。病种认定是由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主诊医师按疾病诊断标准和临床路径予以认定。最后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如有医保相关问题,欢迎您拨打12393医保服务热线或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