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来贴获悉。


        1989年,原卫生部颁布《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将医院分为三级十等,卫生部组织部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我院于1995获评三级甲等医院。2011年,原卫生部颁布《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不再设特等。同时是否建设分院需要符合区域医疗规划,征求上级领导部门及主管部门的建议及审批,敬请理解!


        此外如何改善停车环境,方便群众就医,是我院目前迫切重要解决的难题。我院一直在积极论证调研停车场扩建项目,现阶段正在深化论证实施方案中,争取尽早解决院区停车难问题。


        感谢市民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