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据央视新闻消息,总台记者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12月9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金昊死刑,剥夺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张杰(金昊母亲,帮助毁灭证据罪)有期徒刑2年2个月。
(总台记者 王帅南)
编辑 毛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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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我勒了个去 于 2025-12-12 16:59 发表
你连逻辑都搞不清楚,知道车能撞死人不等于会主动用车撞人20下,知道热水会烫死人也不等于会主动用水烫人20分钟,主管故意和意外事故的区别。你别告诉我按在开水里烫20分钟是意外而不是主管故意。
你终于知道要分‘主动追求’和‘知道可能’了?那法院为什么不判故意杀人? 因为法律上的‘故意’得证明她‘明确追求或放任死亡发生’——证据呢?你比法庭多看了卷宗还是多审了嫌疑人?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明文要求‘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你主张成立,请举证:1.她事前说过要弄死孩子?2.她烫人时明知必然死亡仍继续?3.她事后承认想杀人? 一条都举不出,凭‘我觉得烫久了会死’就定罪?那我觉得你打字像杀人犯预备役,你是不是该先去派出所备个案?
你连逻辑都搞不清楚,知道车能撞死人不等于会主动用车撞人20下,知道热水会烫死人也不等于会主动用水烫人20分钟,主管故意和意外事故的区别。你别告诉我按在开水里烫20分钟是意外而不是主管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