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载明商业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证明材料”由各家商业贷款银行自行管理,如何开具“载明商业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证明材料”建议您咨询原商业贷款银行。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