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您申请“商转公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一)购买商品住房,最长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房屋已使用年限加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可适当放宽1—5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延迟退休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贷款年限受购房总额、月缴存额、职工年龄等条件影响,您实际“商转公贷款”年限需在办理时根据实际情况测算。会出现与商业贷款年限不一样现象。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