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公积金中心根据放贷资金量、职工贴息到期时间及职工首次办理“商转公贷款”贴息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可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职工,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相关职工前往委办银行(即原商业住房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


        您已收到住房公积金委办银行通知,您在无锡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是镇江户籍并已在镇江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虚拟账户,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您可携带材料至住房公积金委办银行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