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1、您要去南京上班缴存公积金,当您镇江个人公积金账户已不足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您须在原来公积金贷款受理银行开通的还款银行卡上,应保证在每月固定扣款日(每月15日之前),在代扣银行卡中存足当月应还金额。全额用现金每月还款。


        您应时刻关注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卡扣款情况,防止还款逾期。


        2、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镇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可以在镇江签订《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协议书》每月偿还镇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住房公积金已缴存在南京,建议您咨询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何使用您缴存的公积金偿还镇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