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贷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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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13-4-3
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购买镇江市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为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半年内或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半年内。如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相关的贷款手续在镇江市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办理:
①《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②购买二手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不低于总房价 20% 的银行流水,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不低于总房价 30% 的银行流水,契税发票、全额发票; ③身份证、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如与父母共同购买还需提供户口簿; ④所购房的《不动产权证书》;⑤售房人身份证明、收款银行卡、原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⑥查房证明;⑦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一)购买二手房,房屋已使用年限加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可适当放宽1—5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延迟退休的,退休年龄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受房龄、职工月缴存额、职工年龄、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条件影响,实际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及额度需在办理时根据实际情况测算。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