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缴存职工在存有自住住房商业银行贷款(以下简称商贷)以按年方式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的,可凭近一个月的还贷流水明细账、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及还款卡办理还贷提取业务,提取次数不作限定,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含)当年应还贷额度。   


        如果您满足第二次提取的条件,您需要携带近一个月的还贷流水明细账、身份证及还款卡办理还贷提取业务。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