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浦发银行因总行系统升级,该行目前贷款数据向公积金中心传输出现问题,造成在该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目前无法办理提取公积金逐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该行承诺将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职工本人一方签署办理逐月还贷业务后,其配偶如果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自住住房的商业贷款本金,需在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前提下,提供商业银行同意提前冲还商业贷款本金的审批单,可尽帐户余额使用,此业务是一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需提供提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银行出具的审批单。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此处为站外链接,请谨慎打开】),或拨打0511-12329咨询。
[ 本帖最后由 归集管理处 于 2024-10-25 15:4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