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劝阻,并可以通过110、12345等平台进行举报和投诉。


        对在公共场所发现的犬只,现场无法确定养犬人或者犬只管理人的,视为流浪犬,由公安机关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控制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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