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地名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稳定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行政区域界线。”您所提的这两个界线问题,均为经省政府批准的法定界线,不可随意变更。关于南徐片区小龙山路以南地区界线走向的具体情况,可至市民政局进行查阅,感谢您对镇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