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完善重残“单人保”政策的相关要求,成年无业一、二级残疾人员和三级精神、三级智力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有相应豁免政策,详情可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咨询,或致电镇江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联系电话:0511-84438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