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50号)规定的补贴流程,补贴发放需经车辆报废、车辆注销、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相关程序后,完成补贴兑付。因涉及多个部门,具体情况,可联系你当时负责办理的拆解企业。也可咨询相关审核部门和市财政局,或通过12345电话咨询。

       您车报废后,按规定由拆解企业具体负责补贴申请所需材料的形式审查,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当场告知退回;符合要求的,在每月15日、30日前,统一将申请材料交由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依次审核,审核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审核部门及时通知申领人;审核通过后,由市公安局提交申请清单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协调各地财政部门先行将补贴专项资金拨付至指定账户,并由市公安局在10个工作日内协调发放至申领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