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房管〔2024〕14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各设区市常住人口规模、地区生产总值、实有住宅建筑面积测算各设区市的补贴资金额度。根据《关于镇江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的公告》规定,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截至12月24日上午10点,镇江市累计审核通过应兑付金额已经超过我市分配补贴资金上限。因此,我局研究决定自12月24日上午10点起,停止我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