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老旧小区改造“区县人民政府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推动项目有序实施”。辖区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改造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群众矛盾协调及改造后小区的长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