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经与丹徒区政府部门了解,王院村183号安置房项目,由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生态汽车配套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关于您要求开发企业提供“两书”的诉求,上党镇政府已责令企业为安置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安置房已交付,可前往金河路9号镇江上党生态汽车配套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领取“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