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网友您好,您的网帖已关注,首先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关于您提出的疑问,现解答如下:

2023年1月1日起,全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全面实施。新政实施后,我市的职工医保在职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降低至800元,退休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降低至500元,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相应医疗机构等级报销。

如果您是镇江职工医保在职参保人员,年度内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元,超过的部分可享受医保统筹报销待遇。

综上所述,您发的网帖链接里面的自媒体截图表达内容并非完全准确,建议您可通过关注微信“镇江医保”公众号或拨打镇江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获取联系咨询我市准确医保政策信息。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本帖最后由 市医疗保障局 于 2023-6-25 13:52 编辑 ]